台州:某医院关于计算机等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医院品牌计算机、22英寸液晶电视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台采招[2008]4号
2、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品牌计算机,数量:100台,采购单位:台州医院
第二标段:22英寸液晶电视机,数量:180台,共2个标段,采购单位:台州医院
3、 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4、 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② 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③参加第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出具品牌计算机产品设备制造商(或设在中国大陆总部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目出具书面授权(原件)的唯一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每一家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④应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且信誉业绩好的供应商参加上述两项目投标。
5、领取标书时间:2008年2月22日至2008年3月6日下午5:30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时至5:3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室
7、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05768685058、05768685061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时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台州市民广场旁边)四楼开标室2(432室)
10、标书售价:本次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900101040013408
开户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11、领取标书须知:供应商凭《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购买标书的收据及U盘领取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