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开黑网吧被查处当事人状告工商局
经两级法院审理均败诉
被查处后,状告工商局,日前,持续了近1年时间的陈某诉蓬江工商分局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有了最终结果,蓬江工商分局胜诉。
去年8月,蓬江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杜阮镇凤飞云路口一黑网吧。29日,该局工商执法人员会同杜阮派出所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现场设有电脑台、电脑等设备,并有3名顾客正在上网,因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经营文件,工商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并扣留电脑设备。
其后,当事人陈某到杜阮工商所接受调查时辩称,其场所是准备开设电脑培训班,没有经营上网服务,并要求工商部门交还电脑设备,并以蓬江工商分局的执法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于去年10月13日向蓬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蓬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蓬江工商分局对陈某作出的工商行政强制主要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陈某败诉。陈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诉讼期间,蓬江工商分局就陈某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一案,搜集了充分的证据,于今年1月26日依法对当事人陈某作出了没收电脑设备并处罚款1万元的决定。由于陈某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蓬江工商分局已于日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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