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书伍:越级报告及指挥和三角传球原则的意涵
传统观念里,组织伦理是一项牢不可破、却又往往过度僵化的原则。例如,一名员工向上跳过一层主管越级报告,经常是不被允许的;相对的,主管如果向下越过一层干部越级指挥,也很容易被看成不授权、不信任干部。但是,过份拘泥于狭隘的组织伦理,不仅让组织的运作僵化、缺乏弹性,同时也降低组织的运作效率。有时候,遵守组织伦理甚至可能成为误事的原因,发生问题之后,又被拿来当作推诿卸责的借口。
现代企业内部经常以电子邮件沟通,一封电子邮件往往同时发送给很多收信人,包含了直属主管,也包含主管的主管,那么,岂非发生越级报告,违反了组织伦理?显然过去传统的观念已经行不通。相反地,越级报告、越级指挥应该被视为组织运作中的一种常态,当有状况的时候,都应该越级报告、越级指挥,但是要遵守「三角传球」的原则,让被跨越的层级也接收到同样的讯息。
哪些情形下,部属应该要越级报告?首先,当发生紧急、重要的事情必须向主管报告,但直属主管正好不在,如果等到主管回来才报告,在时效上很可能不被允许。此时,部属应该要向更上一层的主管报告,以求尽速因应、避免误事。但是当主管回来之后,部属必须尽速向其补报告,这便是三角传球的意涵。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部属提出意见,经过与主管充分沟通、讨论后,仍未被主管采纳。如果部属认为自己提出来的意见有重要性,主管未采纳的原因可能是其思考上的盲点所致,此时,部属可以越级向更高一层的主管报告。在这种情形中,部属该注意的是必须先与主管沟通,沟通不成才越级报告,并非凡事都直接找更高层的主管而未让直属主管知道。
组织当中,每个层级的成员都非完美,对事情的判断、掌握有时难免不够精准,但越高层级的主管,经验、阅历相对较为丰富。因此,当部属的意见不被主管采纳,主管说明的理由又无法说服部属时,部属进行越级报告,将可获得较好的结论。透过越级报告,也可以减少好的意见被埋没的机率。
再以越级指挥来看,较高阶的主管遇到紧急、重要的事情要交办时,如果下一个层级的干部不在,主管可以直接指挥更下一层级的部属,求取时效。但当被越过的干部回来时,该名部属务必主动向其报告。有时候,进行越级指挥的主管也可以再向被越过的干部知会一次。
还有一种越级指挥的情况相当常见,当高阶主管交代干部规划、执行的工作属于新的领域,或是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干部对于此事的处理经验不足,或是执行成效影响颇大,此时,高阶主管可能亲自下来指挥实际的执行。例如,联强积极规划网站与因特网的各种应用,这是属于全新领域,并且牵涉范围广及全公司所有部门,光是由MIS部门的主管主导,可能无法涵盖所有面向,因此,必须由总经理亲自指挥。等到一切运作纯熟,后续的运作再交回给所属部门。
由于越级报告与越级指挥是组织中的正常现象,因此,大部分层级的成员都可能用到,此时,被越过的主管应该要有健康的心态与正确的认知:首先,组织的运作当中,凡事都应该以求取「事情处理的最大效益」为依归,不该僵化于所谓的职权或面子问题。
其次,越级报告、越级指挥也并非完美无瑕,上层主管并非对于所有的事务都了解细微,当越级指挥或接受越级报告,经过三角传球之后,如果被越过的主管认为上层主管的决定有所不妥,应该立即主动与上层主管沟通,藉以修正决策,而不是认为「既然上级已经决定,自己只好默默接受」。
在联强的企业文化中,讲求的是广义的组织伦理,主管可以越级指挥,部属也可以越级报告,但是2种状况都要遵守三角传球的原则。无论是主管或部属,都应该将越级报告、越级指挥视为正常运作当中的一环,成为公司内部一种普遍的共识。如此一来,公司的运作便能在组织的制度与伦理之中,兼具应变的弹性,保持运作的灵活度。 学习了 :time: 说的是联强的啊........ 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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